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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六十五章

来源:网络编辑:有书房2023-03-02 21:11:36阅读量:413

道德经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1),非以明民(2),将以愚之(3)。民之难治,以其智多(4)。故以智治国,国之贼(5);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6)。常(7)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8),然后乃至大顺(9)。


【译文】 

古来善于以“道”执政的人,不是用(知识)使人民狡猾明智,而是使人民真朴自然。人民之所以难统治,就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祸害;不用巧智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方式也就是一个法则。永远了解这个法则,就是深远的“德”,这深远的“德”是那样的深、那样的远,与万物复归到真朴,然后归于自然。


(1)古之善为道者:为,执行;道,指遵循自然的无为政治。古来善于执行有"道"的政治的人。 

(2)非以明民;以,用:明民,使人民明智、聪明;此明用如动词。非以明民,不是用知识来使人民狡猾明智。 

(3)愚之:使之愚,使人民真朴自然。 

(4)智多:景龙碑、龙兴观碑等本作"多智",意义相同。 

(5)贼:祸害。 

(6)知此两者亦稽式:认识这两种方式(用智和不用智)也就是一个法则。稽式,法则、法式,景龙碑、河上公本、林希逸及不少古本皆作"楷式"。 

(7)常:帛书本作"恒"。 

(8)与物反矣:有两种解释。一说"反"就是相反,指"德"与一般的事物性质是相反的;一说"反"是"返"的意思,指"德"与万物一起复归于真朴。 

(9)大顺:自然。老子在这一章中,强调的仍然是一种合于自然、真朴的为政之道。他认为,政治的好坏决定于统治者的方针。如果统治者崇尚巧智,那么人们便会互相伪诈,彼此贼害;如果统治真诚朴质,并且崇尚愚民政策,则政风才会良好,人民才会棺安无事,社会才会趋于安定。老子所崇尚的"愚民"政策,非一般人理解的使人民愚昧,他之所谓"愚",实际是指真淳、自然、朴质,正如二十章所谓"我愚人之心也哉"。他不仅期望人民真淳朴实,而且更要求统治者真淳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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