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十四章
来源:网络编辑:有书房2023-03-02 20:59:13阅读量:1096
道德经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1);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2)。其上不缴,其下不皦(3),绳绳兮不可名(5),复归于无物(6)。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7),以御(8)今之有(9)。能知古始(10),是渭道纪(11)。
【译文】
看它看不见,叫做“夷”;听它听不到,叫做“希”,摸它摸不着,叫做“微”。这三者的形象无法追究下去,它是浑沦一体的。它上面不显得光明,下面也不显得昏暗,渺茫幽远不可名状,(一切的运动都)会回归到无形的状态。这就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叫做“恍惚。”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看不见它的背后。根据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在的具体事物。能够认识宇宙的起始,这就叫“道”的规律。
(1)夷:帛书本作"微"。
(2)此三者不可致洁,故混而为一:三者,指视之不见的"夷"、听之不见的"希"和搏之不得的"微"。这三者是老子用以描述不可感知的"道"的。由于"道"没有确定的形体,我们的感官无从体验,因此难以用确切的语言描述它,只能以我们经验世界的这些概念去"证伪"它,通过对我们熟知的感性经验的一一否定,从而显示"道"的特征。致洁:究诘,追究。这句的意思是:无论夷,还是希,还是微,这三者形象是无法追究的,所以道是浑沌一体的。
(3)皦(jiǎo):明亮、清晰。
(4)昧:阴暗、不清楚。
(5)绳绳兮不可名:绳绳(mín):渺茫、幽深、不可知。名:名状,描绘。
(6)复归于无物:指"道"复归于它无形无象、混炖不分的状态。这与十六章"复归其根"是同一个意思。"无物",并不是空无所有,而是指我们的感官不能知觉的、不具有任何形象的"道"。
(7)执古之道:执,依据、根据;古之道,古来就存在的"道"。
(8)御:驾驭。在此当利用、使用解。
(9)令之有:眼前的具体事物。这里的"有"是指一般意义的上现实世界的存在物,不同于一章的"有"。(10)古始:宇宙的开端、"道"的起始。
(11)道纪:纪,纲纪,规律。道纪,"道"的纲纪,道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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