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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三十八章

来源:网络编辑:有书房2023-03-02 21:06:12阅读量:47

道德经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1)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2),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3),下德为之而有以为(4)。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力之而莫之应(5),则攘臂而扔之(6)。故失道而后德(7),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8)。前识者(9),道之华(10),而愚之始(11)。是以大丈夫处其厚(12),不居其薄(13);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14)。


【译文】 

具有上德的人不表现为外在形式的“德”,所以实际上是有“德”;下德的人死守着形式上的“德”,因此实际上是没有“德”。上德的人顺任自然而无心作为,下德的人在形式上表现“德”并有心做作。上仁的人有所表现但出于无意,上义的人有所表现却出于有心。上礼的人有所作为却得不到回应,于是就伸出胳臂,强掣牵拽。所以,丧失了“道”而后才有“德”,丧失了“德”而后才有“仁”,丧失了“仁”而后才有“义”,丧失了“义”而后才有“礼”。“礼”这个东西,是忠信的不足,是祸乱的开端。所谓“先知”,不过是“道”的虚华,是愚昧的开始,因此大丈夫立身敦厚,而不居于浅薄;存心朴实,而不居于虚华。所以要舍弃薄华的“礼”,采取厚实的“道”和“德”。


(1)上德不德:老子从居心上来分道、德、仁、义、礼这几个层次。德是道的具体体现。因此,德指自然德性,即儿重的纯朴天性,上德,指具有上等品德因循自然的人。上德不德,即具有上等品德的人(因具备自然的品德),所以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品德(如仁、义、礼等)。 

(2)下德不失德:下德,与上德相对,指仁、义、礼等德性,老子将德分为上、下两个层次,上德是无心的流露,是与自然同一的品德;下德是有心的产物,是人为的品德,含有勉强的成分,也易产生虚伪。所以下德的人自以为不离失德,实际上是没有达到"德"的境界的,故老子下文称之为"无德"。 

(3)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以,有心,故意。上德的人顺任自然而无心做作。 

(4)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下德的人在形式上表现"德"并有心做作。这一句文字颇有争议,范应元本:"下德为之而无以为";马其昶本:"下德无为而有以为",本文据王弼本作"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5)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上礼的人有所作为却得不到别人的回应。 

(6)攘臂而扔之:攘臂,伸出手臂。扔之,用手引他们、强掣拽他们。 

(7)失道而后德:失掉了"道"而后才有"德"。 

(8)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礼,是忠信的不足、祸乱的开端。 

(9)前识者:有先见的人,先知。 

(10)华:虚华。 

(11)愚之始:愚昧的开始。 

(12)处其厚:厚,淳厚。立身于淳厚(的品德)。 

(13)薄:浅薄,此指"礼"。 

(14)去彼取此:去掉薄华的"礼",采取厚实的"道"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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