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有书房!

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北京条约》

来源:历史上的今天编辑:历史上的今天

  《中英北京条约》是英国与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与《中法北京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构成了《北京条约》的主体。
\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忻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9款。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英国又扩大了如下侵华权益:(1)《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为800万两,外加恤金50万两;(2)增开天津为商埠;(3)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4)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即南九龙半岛,其面积为11.1平方公里)给英国。

  《中英北京条约》不仅完全确认了英国通过《中英天津条约》获得的侵略权益,还对中国进行了新的勒索。通过这个条约,英国从中国再次割占了领土,勒索了大笔赔款,又一次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确认了英国公使驻京的权利,使英国可以就近干涉清政府。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向中国政治中心地区扩张。同时,条约准许华工出洋,使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侵略者贩卖华工的行为合法化。

关键词: 中英北京条约

免责声明:“历史上的今天”的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联系
我们

平台负责人邮箱
282271588@qq.com

关注
公众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下载
安卓版

下载安卓版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