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分类:书房文化作者:砚冰坚 发布时间:2017-10-16 08:58:08阅读:12万+ 属地:未知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本意是一点点小火星可以烧掉大片原野。比喻开始时微小,但有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
该名句出自《尚书·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
明·张居正《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究观近年之事,皆起于不才武职、贪黩有司及四方无籍奸徒窜入其中者,激而构煽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张鸿《续孽海花》第57回:“你不要轻视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晓得怎么结局呢!”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毛泽东在1930年写给林彪的一封信。是为答复林彪散发一封对红军前途究竟应该如何估计征求意见的信。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批评了林彪以及党内一些同志对时局一种悲观的思想。1948年林彪向党中央提出,希望公开刊行毛泽东这封信时不要提他的名字。毛泽东同意了这个意见。在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版的时候,这封信改题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评林彪的地方作了删改。
毛泽东决定以回复林彪来信的方式,针对红四军内部弥漫的悲观情绪进行一次系统的批评,阐明他对中国革命和红军前途的看法。 1月5日,在上杭县古田镇赖坊村协成店,毛泽东写下这封六七千字的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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