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有书房!

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来源:历史上的今天编辑:历史上的今天

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todayonhistory.com)

 

 

1898年07月12日----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898年7月5日,光绪帝下谕奖励新学人材,谕令说:“各省士民著有新书,及创新法,成新器,堪资实用者,宜悬赏以劝。”“所制器给券,限年专利售卖。”“其有独力创建学堂,开辟地利,兴造枪炮厂者,并照军功例赏励之。”12日,清廷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共12款,具体规定了奖励办法。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奖励科学发明的条例。当时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入侵,西方的专利制度思想开始传人,实行专利保护的呼声在戊戌变法期间达到高潮。在康有为的新政建议下,光绪帝于1898年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个鼓励技术、工艺发明的专利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揭开了近代中国专利立法的序幕。1898年,总理衙门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接着清政府又于1904年、1911年陆续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大清著作权律》。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因为戊戌变法的失败而夭折。而清政府对保护外国专利权可能带来的后果的疑虑,也成为后来再未颁布正式专利法的主要原因。至于《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因为是在列强的敦促下仓促而就的,且德、意、比等认为该章程偏向于英国在华利益,因而强烈要求修改。与此同时,国内对清政府明显偏袒洋商的做法也极为不满,所以,清政府商务部在一片吵嚷中开始准备对章程进行修改,最后也不了了之。

在中国近代,这是第一次从法律上提倡、保护和嘉奖从事科技及兴办各种实业。它起到了鼓励士大夫从旧学转向新学,以及促进农、工、商各种实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点评: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可惜的是前人对创新认识的太晚,而且又不能正确对待它。

关键词: 清政府 章程 工艺

免责声明:“历史上的今天”的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联系
我们

平台负责人邮箱
282271588@qq.com

关注
公众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下载
安卓版

下载安卓版

回到
顶部